
纪检监察处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强化“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保障教师队伍纯洁性、提升学校治理现代化水平,服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一、工作职能
(一)纪检监察职能
政治监督: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学校党委重点工作,严明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日常监督: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少数”,运用约谈提醒、专项检查等方式抓早抓小。
执纪问责:受理信访举报,查处违规违纪问题,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维护纪律严肃性。
师风师德监督:监督教师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严查学术不端、违反课堂纪律、不当师生关系等行为。
廉洁从教监督:监督教师科研经费使用、横向课题管理、学术资源分配等环节的合规性,防范虚报冒领、利益输送等问题。
权力运行监督:监督职称评审、人才引进、评奖评优等工作的程序公平性,受理相关投诉并调查核实。
廉政教育与警示:组织教师参加廉政警示教育大会、纪法专题培训,针对新入职教师开展廉洁从教专题教育,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纪法宣讲,推进校园廉洁文化建设。
(二)审计监督职能
财务收支审计:对学校及二级学院年度预算执行、收支合规性、专项资金使用开展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对中层干部履职情况进行离任/任中审计,重点审查“三重一大”决策、经费审批等履职情况,强化权力运行约束。
科研经费审计:抽查纵向/横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核查虚列支出、套取资金、违规报销等问题。
工程与采购审计:对基建修缮、设备采购项目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核减不合理造价,防范围标串标行为。
内部控制评价:评估学校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内控体系的健全性,提出流程优化建议。
专项审计调查:针对师生关切问题开展专项审计。
审计整改督办:建立审计问题整改台账,约谈整改不力的部门/二级学院负责人,推动审计结果与干部考核挂钩。
(三)其他工作职能
1.建立教师及干部的廉政档案,收录个人事项报告、信访核查结论、审计结果等信息。
2.协助上级巡察组开展工作,提供问题线索和资料,督促被巡察部门落实整改任务。
3.参与学校重大舆情或突发事件的纪律调查,查明责任并依规处理。
4.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工作特色
(一)“纪监审”联动机制
审计发现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核查,纪检监察推动审计问题整改,形成监督闭环。
(二)“廉政+”融合监督
将廉政要求嵌入教师招聘、课题申报等业务流程,实现监督关口前移。
(三)智慧监督平台
运用大数据分析教师科研经费流向、报销记录等,筛查异常数据并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