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产教融合处的核心职责如下:
1.政策统筹与规划管理
1.1政策研究与规划制定:依据国家产教融合政策,开展职业教育建设与改革研究,制定学校产教融合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学校二级单位落实产教融合任务。
1.2 制度体系建设:拟定校企合作管理办法、产教融合工作机制等制度文件,规范合作流程与项目管理。
1.3 动态监测与调整:紧跟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和产业发展需求,定期更新人才培养方案,实现产业需求与育人目标的精准对接。
2.资源对接与平台建设
2.1 校企合作平台搭建:联系政府、行业、企业,推动共建产业学院、实训基地、实训室等教学设施,促进“政校行企”多元协同育人。
2.2 项目资源整合:协助二级学院对接企业资源,引入真实生产项目转化为教学载体,开发产学研合作项目。
2.3 产教融合推广:总结产教融合工作经验,组织产教融合成果展览、洽谈会, 推广优秀案例。
3.项目管理与评估考核
3.1项目全流程管理:统筹合作项目的立项、实施、监督及验收,协调解决运行中的问题。
3.2绩效评估与考核:建立动态评估机制,对产教融合项目进行跟踪、督查与考核,对优秀单位和优秀成果予以表彰。
3.3数据与档案管理:收集整理合作信息,完善项目档案和数据库,实现信息动态更新。
4.机制创新与教学改革
4.1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推行“岗课赛证”融通模式,构建产教融合课程体系,实施企业导师与校内教师协同教学。
4.2教学资源开发:联合合作企业工程师、专业人员开发教学模块,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转化为课程内容,实现教学内容与生产实践“零时差”。
4.3师资能力提升:组织企业专家参与教学,对接学校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并对实践过程进行跟踪,对实践成果进行考核,强化“双师型”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