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学新生参军是从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入伍,批准入伍后,由本人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户口簿)、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到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级征兵办)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由县级征兵办审核并完成“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2.入伍新生(家长)或县级征兵办将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材料在报到日期之后两周内寄送我校。寄(送)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北开发区临沂北路6号,日照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12401,收件人:付老师,电话:15098691802。(温馨提示:为防止材料遗失,建议家长送达我校或者尽量选择邮政或顺丰快递,并要求务必快递送至指定地址。)
3.我校在收到材料后两周内完成审核并回寄县级征兵办或新生(家长)。(请在来件中注明回寄地址、收件人、联系电话)
4.若入伍新生(家长)不能在报到日期之后两周内领到《入伍通知书》,可由县级征兵办出具的入伍证明代替,或先将其它所需材料寄送我校,待收到《入伍通知书》后再行寄送,否则将按照放弃入学资格处理。以上材料齐全才能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5.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所需提交材料
(一)《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2份;
(二)录取通知书(复印件2份);
(三)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四)入伍通知书(复印件2份)或县级征兵办出具的入伍证明2份;
(五)回寄信息(注明回寄地址、收件人姓名、联系电话)。